徐汉明,1951年生,湖北鄂州人,湖北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主席,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长期从事法律、检察实务及产权制度创新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新论》《马恩“丹麦模式”中国化之距——农民土地持有权制度》等著作。主持完成全国人大重点研究课题“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和“诉讼检察监督效力研究”等10余项国家级重点检察研究课题,参加中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并具体承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基本观点”子课题,承担中央“社会管理法治化”等重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