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勤国,男,1957年生,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广西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教学名师(2006年)。长期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研究。出版有《物权二元结构论——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获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著作,发表《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中国社会科学》1988年第6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占有概念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占有制度》(《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论文80余篇。先后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年)、全国优秀教师(199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