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大纲是医师资格考试的纲领,是对考生以往所学知识的检验,并可指导未来的学习和临床实践,也是医师资格考试试题研发的依据。此次大纲修订,没有改变原大纲的测试科目,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调整了各科目在整个类别中的比重,调整了临床常见常用的药物、方剂、检查方法及疾病,更加突出中医、突出临床; 同时将中医经典著作中部分内容细化,纳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测试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