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对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的片面理解下,我国证券监管制度供给始终是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导向,忽视(甚至否定)证券市场零和博弈的本质。因此,我国证券监管制度并非针对“彼之所得为已之所失”的零和博弈而展开。正是基于这种误解,使得我们现有监管体制的本质不能体现政府、交易所、市场参与主体各方之间应有的博弈关系与监管关系,相反,政府亲自参与到市场的博弈之中,成为身兼教练员、运动员与裁判员三位一体的“全能监管者”。基于这些监管认识与监管定位问题的存在,《证券市场有效监管的制度选择:以转轨时期我国证券监管制度为基础的研究》希望以证券市场零和博弈的特性和零和博弈监管需求的论证为基础,对如何具体构建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提出自己反思与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