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佐,男,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并在中国多所著名大学担任客座教授。1958年生于北京。1976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4年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专业毕业后一直在财税部门工作。曾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秘书、国家税务局局长秘书4年。自1988年起,历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局长秘书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研究员、研究员。对中国税制有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曾参与许多税收法规和其他重要税收文件、涉税文件(文稿)的起草和修改;主持多项部级税收科研课题;发表多篇税收研究报告、论文和译文;出版多部税收专著;多项税收研究成果得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财税部门领导的肯定,获得部级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