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第一节 问题及其提出
第二节 本书的论题与结构
第三节 本书的形成过程与研究方法
第一编 地方法制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 地方法制的概念与意义
第一节 “地方”的概念与意义
第二节 法治与法制
第三节 地方法制的概念
第四节 地方法制的意义
第二章 地方法制的横向视域:国家与社会
第一节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第二节 能力有限国家
第三节 社会的自组织性
第四节 国家对社会的辅助
第三章 地方法制的纵向视域:中央与地方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迁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律形式
第三节 中央对地方的辅助
第四章 地方法制的原动力:权利的行使
第一节 法律与权利
第二节 权力与权利
第三节 权利:法治与法制的沟通
第二编 地方国家机关的法定权力
第五章 国家权力法律配置的总体框架
第一节 权力与责任
第二节 国家权力的构成形态
第三节 国家权力的法律配置
第六章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第一节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权
第二节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再分配
第三节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实现
第七章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
第一节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
第二节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的再分配
第三节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的实现
第八章 地方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
第一节 地方国家司法机关的法定职权
第二节 地方国家司法机关职权的再分配
第三节 地方国家司法机关职权的实现
第三编 地方国家机关的“小”制度
第四编 制度化的社会力量
第五编 权利主张与制度回应
第六编 地方法制的评价标准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