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从公共服务的角度研究宪法权利的理论基础和实现保障的问题。与传统的宪法权利研究不同的是,本书突破了从人的道德权利出发来论证宪法权利的理论基础,以及从法律实证主义的角度来分析宪法权利理论基础的固有范围,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研究宪法权利理论基础,将宪法权利视为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或公共品,宪法权利实现的保障性取决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品的有效性和正当性。在此基础上,本书还研究了公共服务理念在具体宪法权利中的表现与实现问题,试图论证公共服务理念作为宪法权利理论基础的可行性、有效性和正当性。本书的主要特点在于:本书属于宪法学与公共管理学的交叉学科研究,无论是在研究内容还是研究方法上都有一定的创新;本书的研究引入了公共服务理念作为宪法权利的理论基础,丰富了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对中国当前的法治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