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未完全依照传统经 济法的体系编写,也不囿于经济法的体系范围,而是涉及传统民商法和经 济法中 的相关内容。总之,该体系内容主要是以一个非法律专业的人士(特别是接 受高职教育的学生)所应具备的与 经济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为依据而编定,并不是严格意义上法学中的经济 法体系。本教材项目一为经济法概 论,主要以法学上的经济法为框架展开,结合基本法学原理,力图引导读 者触类旁通。其余项目主要以现行立 法中的某个法律、法规或规章为依据设定章节,体现了现行立法的有效性 和时效。同时教材也尽可能注重体 系性和理论性的架构。项目二至项目四为经济主体法,包括企业法、公司 法和破产法。项目五至项目九为市 场规制法,包括合同法、物权法、竞争法、保护法、知识产权法。项目十 至项目十四为宏观调控法,包括土地和 房地产法、证券法、银行法、保险法和税法。项目十五为社会分配法,包 括劳动法、劳动合同和劳动基准法等内 容。教材体现如下特点:首先,教材讲解法律的一般理论,读者通过该项 目可以了解法律运行的基本原理及我 国的法律制度架构。其次,教材重点围绕法律关系的主体制度分别探讨。最后,教材就有关的一些具体制度 分别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经济法》适合经济大类专业 学生使用,也可作为从事经济法相关业务的人员参考。本书的初稿由周永健、周雷执笔,在此基础上,参编人员相互协作、 相互讨论并修改后定稿,其中周永健、周雷主持了对项目一至项目九的修 订,赵金英、柏乔良、宋雯雯、吕洪果主持了项目十至项目十五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