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士是一部由挪威作家拉什·索比埃·克里斯滕森创作的的小说。《披头士》首次出版于1984年。书名取自英国著名摇滚乐队披头士"the Beatles",所有章节皆以乐队曲目命名。小说讲述四个奥斯陆男孩在1965年至1972年之间发生的故事,生动描绘了他们的青春时光。这四个男孩有一个共同爱好:即对披头士的崇拜,他们各自为自己以乐队成员的名字起了绰号:约翰、保罗、乔治、灵格。每个人身上又隐藏着各自代表的那位成员的某些性格特征。故事的主角及叙述者名叫金·卡尔森(保罗),他在挪威纳索登(Nesodden)区域的一栋避暑别墅内以回忆的方式完成了该故事的讲述。当时他刚逃出奥斯陆高斯塔(Gaustad)的疯人院。他复述了从1965年春天至当时(1972年冬天)发生的故事。金和他的朋友:古拿(约翰)、萨巴思迪安(乔治)和乌拉(灵格)一起踢球,收集披头士的唱片,偷盗名牌汽车标志。最后这项嗜好在一次牵涉到大使馆车辆的意外后被摈弃,所有的收藏都被扔到峡湾里。金是大家公认的撒谎者,而古拿确总在寻找真相。乌拉结巴而肥胖,而萨巴思迪安是个不折不扣的精神主义者。其时,金第一个找到女友:妮娜,两人分分合合多年。男孩们卷进了挪威六十年代末的嬉皮士运动,并尝试吸毒,而萨巴思迪安陷入太深,其余三人不得不前往巴黎寻找迷失的瘾君子,并最终(1968)将他救出。后来金又遭遇精神崩溃,小说结尾描写他在疯人院中的经历,时值1972年,挪威以民主投票的方式决定放弃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他最终还是逃出了疯人院,并隐居纳索登来完成他的故事。小说尾声我们得到了来自妮娜的消息,她怀上了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