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意识
二、论题解说
三、研究方法
第二章 陕甘宁边区的社会状况
第一节 边区的政权沿革及政权形态
一、陕甘宁边区政权的沿革
二、陕甘宁边区的政权形态
第二节 陕甘宁边区的经济、文化状况
一、边区的经济简况
二、边区的文化教育状况
三、边区经济文化对司法的影响
第三节 边区各县影响民事司法的风俗习惯
一、影响边区民事纠纷解决的风俗习惯
二、边区风俗习惯对民事纠纷解决的影响
第四节 小结
一、否定司法独立
二、重实体,轻程序
三、风俗习惯成为边区司法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之一
第三章 陕甘宁边区司法便民理念的内涵及成因
第一节 边区的民事法律规范及边区政府关于司法理念的表达
一、便民理念在边区民事实体法中的表达
二、便民理念在边区民事“程序法”中的表达
第二节 边区司法便民理念的内涵
一、边区司法工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人权、政权和财权
二、边区司法的工作方法是坚持群众路线
三、边区司法的价值取向是使边区人民诉讼“不花钱,少误工”
第三节 边区司法便民理念的成因(代小结)
一、边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建立是司法便民理念得以形成的政治基础
二、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体系是司法便民理念形成的经济基础
三、司法便民理念是边区落后的文化难以提升人民法制观念的结果
四、司法便民理念的形成与边区战时环境不无关系
第四章 边区司法便民理念在民事诉讼原则中的实践
第一节 边区司法便民理念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原被告平等原则对司法便民理念的表达与实践
二、“直接审理主义”对司法便民理念的表达与实践
三、司法便民理念在“真实发现主义”中的表达与实践
第二节 司法便民理念与民事诉讼裁判原则
一、“私益服从公益”原则:对抗属婚姻的特别保护
二、“富裕者提携贫苦者”原则
第三节 小结
第五章 陕甘宁边区司法便民理念在民事诉讼制度中的实践
第一节 边区司法人员遴选和培养制度
一、边区司法人员的概况
二、边区司法人员的遴选
三、边区司法人员的培养
四、司法人员的遴选、培养与便民理念的践行
第二节 边区的民事管辖制度
一、边区民事主管的相关规定
二、边区民事管辖制度的确立以方便人民诉讼为准
第三节 边区的民事审级制度
一、边区关于审级制度的讨论及审级制度的设立
二、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的设立、撤销与司法便民理念的关系
第四节 边区的调解制度
一、边区调解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二、边区调解的主要类型
三、调解制度与边区司法便民理念的关系
第五节 小结
第六章 司法便民理念在边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实践
第一节 司法便民理念在边区民事一审程序中的实践
一、边区的起诉和受理程序
二、方便人民诉讼的审判方式
三、边区的民事判决与执行制度
第二节 司法便民理念在边区民事上诉程序中的实践
一、宽松的上诉条件
二、上诉期限的确定以方便上诉人为准则
三、边区民事上诉程序的运行
第三节 司法便民理念在边区民事再审程序中的实践
一、“凡案内问题未能解决者即可再审”
二、“当事人得提起再审之诉”
第四节 小结
第七章 马锡五审判方式:边区司法便民理念的集大成者
第一节 马锡五审判的典型民事案件
一、封棒儿和张柏儿的婚姻案
二、丁丑两家土地纠纷
第二节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
一、“就地审判”方便边区人民诉讼
二、“不拘形式”的调判结合彰显了边区司法的便民性
三、“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给人民以民主的诱导、启发、便利
第三节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回归”与未来
一、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成因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何以能回归
三、马锡五审判方式回归后的命运
第八章 陕甘宁边区司法便民理念的历史地位
第一节 边区司法便民理念的历史地位
一、司法便民理念对边区法制实施的积极意义
二、司法便民理念对边区法制的消极影响
第二节 边区司法便民理念对建国初期司法制度建构的影响
一、“建立真正人民法院和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制度”
二、“一进门就能解决问题”的人民法院接待室
第三节 边区司法便民理念对当前民事司法改革的影响
一、“便民”是当前“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内容
二、边区便民理念对当前民事司法改革的影响
三、对“司法为民”理念下法院调解优先的冷思考
结语
附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