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小立 1966年生,湖南邵阳人。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0年起至今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院志编纂办公室、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经济审判第二庭、省法官协会、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秘书长、副庭长等。现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商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正处级审判员、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兼职教师,自2004年起至今兼任湖南省政府省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破产关闭(企业改组)部副部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合同法、破产法和公司法。曾在《法律适用》、《湘潭大学学报》、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年会等国家级刊物和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合著《湖南审判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研究》、《中国民商事审判新问题》,多次参与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和《公司法》等司法解释的研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