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清,男,山东烟台人。先后毕业于烟台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学士学位、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学博士学位。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博士后。现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制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佘篇。出版专著《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热点问题研究》;合著《新公司法实施以来热点问题适用研究》、《新公司法制度设计》、《新旧公司法比较分析》,主编《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参编《新公司法讲义》、《境外公司法概览》等。2007年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