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主要是为了适应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需要而编写的,也可作为高等教育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学习参考用书。1997年原国家教委办公厅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规定:岗前培训工作的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包括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指出,高等教育法规的教学目的为使青年教师了解教育法规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树立依法从教的观念,成为懂法、守法、护法的人民教师。为实现这一目的,教学内容应包括:教育法原理;教育法规的内容结构与体系;教育法规的制定、实施与监督;《教育法》讲解;《教师法》讲解;《高等教育法》讲解;高等教育立法中的若干问题研究等。正是基于对上述规范性文件精神的领会,并结合安徽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规定的教学内容中,增加了《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讲解。此外,还专章介绍安徽省地方性高等教育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