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网-DuShu.com
当前位置: 首页出版图书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规民法合同法学

合同法学

合同法学

定 价:¥80.00

作 者: 匡爱民,李小华 著
出版社: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法律 民法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ISBN: 9787566001597 出版时间: 2012-10-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608 字数:  

内容简介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生产、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法律手段。老百姓的日常生计、法人的生产经营、一国的科技进步、社会财富的增加、国际经济交往,都离不开合同法。合同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维系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要在我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有一部内容全面、制度先进、体系完整的合同法。《合同法学》按照我国合同法的体例,分总论和分论进行编写。总论中分别讲述了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释等问题。分论中对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十七种合同详细展开了论述。

作者简介

  匡爱民,男,汉族,1957年生,江西万安人。1984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1998年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班结业。1984年至2002年在南昌大学法学院任教,2002年12月至今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从事经济法、民商法方面的教学、科研及律师实务工作,系统地讲授过经济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等课程。独著、主编的法学著作及教材9部,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7项,独立完成校级教学改革课题2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4项,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李小华,男,1967年生,江西东乡人,法学博士。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任职。兼任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组成员、江西省“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曾任南昌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并先后担任经济法、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经济法、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在《民商法论丛》、《法学》、《河北法学》、《华东政法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持完成3项省部级科研课题。

图书目录

上编 总论
第一章 合同和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法律特点
三、合同的相对性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四、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五、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六、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七、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八、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九、给付财物的合同与给付劳务的合同
十、主合同与从合同
十一、预约与本约
第三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特点和地位
二、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三、我国《合同法》的制定及其特点
四、我国《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及调整对象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法基本原则概述
二、平等原则
三、合同自由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七、合同严守原则
八、鼓励交易原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概述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订立的意义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第二节 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
三、要约的效力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五、要约的失效
第三节 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二、承诺的生效要件
三、承诺的效力
四、承诺的撤回
五、承诺迟延和承诺迟到
第四节 合同的形式
一、合同形式的种类和意义
二、口头形式
三、书面形式
四、其他形式
第五节 合同的成立
一、合意与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合同成立的地点
……
下编 分论
略语表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本目录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