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通,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第三届感动徐州十大年度人物、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先进个人、徐州市涉法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等五家单位评为“中国律师诚信服务十大优秀标兵”。2009年3月徐州市司法局决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向刘茂通同志学习。 2002年成功代理过徐某等九人诉徐州铁矿集团等触电事故人身伤害案,成为江苏省首例人身损害案中同命同价、没有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赔偿标准的案件,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提前6年。2003年成功促成国内第一大代签名保险单(亿元假保单案)的撤销,在全国产生很大的影响。刘茂通律师成功代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09年1月刊)收录为典型案例,并且促成了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申诉。参与代理被评为“2009年中国十大宪政事件”的先育后婚考公务员遭拒案件。2010年为受害人张金凤成功代理了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的“杀妻骗保”案件,并且被《知音》杂志、中央电视台等报道。 擅长办理建筑和房地产、经济金融和保险、公司和股权争议、知识产权、重大刑事辩护以及常年法律顾问、资产收购、融资等律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