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拍卖法律体系概述
二、拍卖法案例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分类
三、拍卖法案例教学与拍卖法案例分析方法
四、拍卖法案例分析教程的体例安排
第一章 拍卖概述
一、拍卖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
二、拍卖活动应当坚持拍卖法的基本原则
三、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也属于拍卖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章 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二、拍卖共有财产应经财产共有人同意
三、拍卖标的应当具有确定性
四、法律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五、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六、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七、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可以拍卖
第三章 指定公物拍卖
一、指定公物拍卖的概念具有特定的含义
二、民事强制执行中的拍卖不属于指定公物拍卖
三、国有资产拍卖不等于指定公物拍卖
四、拍卖企业改制不影响其指定公物拍卖资格
五、评估不是所有指定公物拍卖的必经程序
第四章 拍卖人资格
一、拍卖人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二、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三、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四、设立从事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应当满足特殊要求
五、拍卖行业不再属于特种行业
六、法律对外资设立的拍卖企业有特殊要求
第五章 拍卖师
一、报考拍卖师资格要满足法定条件
二、外国公民目前还不能报考我国的拍卖师执业资格
三、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的人不得担任拍卖师
四、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拍卖师
五、拍卖师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宜主持拍卖活动
六、注册拍卖师享有拍卖活动的主持权
七,、拍卖师在主持拍卖时有纠正自己错误的权利
八、拍卖师不得以其拍卖师个人身份在其他拍卖企业兼职
第六章 委托人
一、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拍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纽织
二、委托人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三、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四、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当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不适格的委托人应对其委托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 竞买人
第八章 买受人
第九章 拍卖前的准备
第十章 拍卖的实施
第十一章 拍卖成交与效力
第十二章 拍卖佣金与保证金
编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