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传光,1963年生,安徽濉溪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和2004年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8年初在华东政法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淮北煤炭师范学院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处副处长,政法系主任兼系党总支书记,安徽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和法律教育研究会副总干事;曾被授予安徽省优秀教师和两次授予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评为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2004年调入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工作,现为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理法史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外国法与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法律文化和宪政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著作和教材十八部,已在《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余篇。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主持过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司法部重点项目“中华大典·法律典·经济法分典”,以及上海市各类社科项目等。学术成果曾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提名奖和国家图书奖,安徽省社科优秀成果著作二等奖和论文三等奖,中纪委“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第二届“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