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视为全球治理的一种规范性模式是在当前全球化进程中,对什么是一种更好的全球治理模式和值得追求的全球秋序进行思考。虽然从统治到治理的转换强调了非正式机制的作用,但全球治理在概念上和实践上都离不开法律,而法治不仅对什么是有效的法和法律如何更好地运作提出了一般规范性要求,同时也对再劝球治理运作中承担重要的决策功能、执下功能和裁判功能的全球治理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球善治”这一日标,一方面强调了国家和各种全球治理机制坚持法治原则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要考虑全球治理本身的伦理目标是否需要纳入到全球治理所实践的法治中来。从而,把法治视为全球治理的一种规范性模式,必须思考应该依据一种什么样的法治观。形式法治理论的优点在于其具有较少的争议性和较好的扩展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治概念本身的争议性被忽视了;恰恰恰相反,我们还要考虑不同文化和不同民族国家参与全球治理特别是全球治理立法层面活动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