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与法律理论》一书深入分析了当代社会的根本特征以及法制(特别是保险与侵权责任追究方面)的相应变化,有思想高度,有专业深度,很值得细读。韩永强君在留学期间把这本优秀学术专著译成汉语,使得更多的中国读者能够从中获益,实在可喜可贺。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曾经把流动的、难以捉摸和预测的事态分为两大范畴,即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他看来,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计算其盖然性或者概率从而进行预测,而不确定性是指完全无法计算和预测的事态。可以推而论之,在企业或政府进行决策的时候,如何把不确定性转化成风险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合理的、技术化的处理具有关键性意义。但这样的处理本身也是具有风险的,会造成二次风险,会留有剩余风险,甚至还可能导致风险的连锁反应和相乘效果,从而反转成不确定性甚至失控的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