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权利论》主要运用哲理思辨+规范分析的复合分析方法,以习惯权利的法哲学为研究视角,以习惯权利的日常生活性为分析背景,以习惯权利的事实性为分析轴心,初步描绘了习惯权利的法哲学体系构架。《习惯权利论》从法哲学视角按本体论——生发论——价值论——运行论把内容分为相应的四个章节。从本体论看,认为习惯权利在权利属性上是一个事实性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主张。从生发论看,习惯权利的生成是以“俗成”方式形成,主要靠习惯权利横向的优势合法化和纵向的无意识影响来完成。从价值论看,权利本身既是价值的承载体,同时又是实现价值的手段,习惯权利亦然。然习惯权利有着特殊的事实性价值,即“群体性正义”、秩序价值、人权价值和传统性价值。从运行论看,习惯权利和国家法事实上存在着双向影响性,这种相互影响可以发生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习惯权利论》的研究将最终揭示习惯权利所内含的生活哲理,释放出习惯权利的话语权,即在国家法层面释放出习惯权利的话语空间,在权利体系的研究中释放出习惯权利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