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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轻重论

罪行轻重论

定 价:¥28.00

作 者: 陈旭文 著
出版社: 中国检察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综合 刑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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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1859778 出版时间: 2009-01-01 包装: 平装
开本: 32开 页数: 300 字数:  

内容简介

  《罪行轻重论》是围绕罪行轻重这一刑法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学术著作。作者从罪行轻重的含义入手,系统阐述了决定罪行轻重的主、客观依据以及确定罪行轻重的方法,论证了罪行轻重与法定刑的关系,对我国刑法中的罪行关系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对其完善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作者简介

  陈旭文,男,1974年生,湖南省临湘市人。200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曾在《法学》、《刑法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罪行轻重概说
第一节 罪行的界定
一、罪行的概念
二、罪行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第二节 罪行轻重的含义和影响罪行轻重的社会因素
一、罪行轻重的含义
二、影响罪行轻重的社会因素
第二章 决定罪行轻重的根据
第一节 客观危害决定论
一、古代的客观危害决定论
二、近代的客观危害决定论
三、现代的客观危害决定论
第二节 主观恶性决定论
一、中国古代的“原心论罪”
二、欧洲中世纪的主观恶性决定论
三、德国法西斯的主观恶性决定论
第三节 主客观统一决定论
一、主客观统一决定论的具体内容
二、主客观统一决定论的理论依据
三、主客观统一决定论的实现
第三章 决定罪行轻重的客观依据:客观危害
第一节 客观危害的蕴涵
一、客观危害的实质
二、客观危害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影响客观危害大小的因素
一、被害法益
二、行为对象
三、行为方式
四、危害结果
五、行为时间、地点和方法
六、行为人身份
第四章 决定罪行轻重的主观依据:主观恶性
第一节 主观恶性的蕴涵
一、主观恶性辨析
二、主观恶性的实质根据
第二节 影响主观恶性大小的因素
一、刑事责任能力
二、罪过
三、期待可能性
第五章 确定罪行轻重的方法
第一节 理性分析法
一、理性分析法观点撮要
二、理性分析法的局限
第二节 公众调查法
一、美国公众调查法的评介
二、我国公众调查法的提倡
第三节 法定刑判断法
一、国外刑法典中有关犯罪轻重的划分
二、国外刑法典中划分犯罪轻重的意义
三、对我国刑法中划分轻罪重罪的探讨
第六章 罪行轻重与法定刑
第一节 法定刑的界定
第二节 法定刑应否反映罪行的轻重
一、报应主义的观点
二、功利主义的观点
三、综合主义的观点
四、法定刑应当与罪行轻重相适应
第三节 我国刑法中的罪刑关系及其完善
一、我国刑法中的罪刑阶梯
二、法定刑阶梯的完善
三、同种犯罪不同法定刑配置的完善
四、罪刑关系的完善
附件:法定刑对应罪行一览表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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