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史若干问题研究》对契丹史研究中存有争议尚未定论的五个重大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证。第一篇是“契丹族源地非‘松漠之间’考辨”。关于契丹人的族源地,以往论著多以《魏书·契丹传》一中所记“松漠之间”来求证,显然有误。本篇认为“松漠之间”实际所指的西拉木伦河(潢河)与老哈河(土河)一带,应是库莫奚的具体活动范围,《魏书·契丹传》中所言契丹居“松漠之间”是库莫奚早期活动地域的误植。根据对契丹族早期活动地域“和龙之北数百里”及奇首可汗故壤实际地望的考察,确定朝阳(和龙)东北、下辽河流域东至丹东朝鲜半岛这一区域内为契丹族的早期活动地域,在西辽河、下辽河流域发现有契丹人早期活动的遗迹、遗物可以证明。第二篇是“奚族为辽之萧族论”。本篇根据萧姓家族开始出现的时间正与契丹人彻底征服奚族的时间相衔接的事实,通过契丹人对奚族、萧族赐姓、联姻、授官、同祖同源认同等一系列政治关系的对比考察,结合萧氏家族墓葬的出土地点与奚族活动地域以及奚族的遗迹、遗物与萧族墓葬的发现地点相互吻合的实际,进而说明奚族即是辽代的萧族。即通过同一时间、空间范围内奚萧两族渊源的承继、政治关系、地源关系相同的事实,将辽代奚族与萧族的关系予以澄清。第三篇是关于“辽代木叶山的再考察”。本篇对契丹人祭天、祭祖的所在地木叶山具体地望进行考证,对学术界将木叶山定位于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交汇处的结论提出质疑,认为在两河交汇处建永州,另立木叶山建契丹始祖庙,是辽承天皇后文治武功的政治虚构,如按《辽史·志第七·地理志一》永州条中的记载到两河交汇处去寻找木叶山的具体位置,类似于缘木求鱼,方向不对。而按《旧五代史》、《新五代史》以及《契丹国志》的记载到辽太祖陵附近去寻找木叶山,这一出发点基本上是正确的。另外,在辽上京附近发现记载木叶山地望的墓志也为寻找木叶山提供了新的线索。根据木叶山的功能特点,本篇认定辽太祖陵陵区谷口正前方高大突兀的独立山峰“漫歧嘎山”即是辽代的木叶山,在“漫歧嘎山”东侧山脚下、山顶上发现有一系列与祭祀有关的大型建筑遗迹亦能进一步证明这一结论。第四篇为“辽墓出土的金属面具、金属网络功能号性质辨析”。本篇对学术界关于契丹人墓葬中发现的金属面具与金属网络功能与性质的各种观点进行了评述,同时对所有出土面具与网络的墓葬材料进行归纳总结,认为以金属面具、金属网络覆尸是契丹人早期固有的天葬习俗与汉人“停尸、守灵、重孝”的殡葬礼仪相结合的产物,金属面具与金属网络是契丹人在权殡、厝葬尸体时对尸体直接进行整合处理的一种消极措施,其功能主要是为了保存死者的尸体,目的是美化粉饰死者,它是契丹人祖灵崇拜思想意识的反映。第五篇是“再论祖州石室”。本篇对位于辽祖州城内巨大石室的功能进行了考辨。一利用考古学手段结合文献记载对目前学术界的几种观点进行深入的剖析,认为祖州石室不是牢狱,也不是西楼,更不是契丹人宗庙、神帐以及阿保机墓侧的明殿。根据近年来在辽代墓葬中多出土类似祖州石室形制的巨型石椁,再结合祖州石室的结构特点、位置特点以及契丹人厝葬、权殡的习惯,认为它是权殡耶律阿保机尸体的场所,即《辽史》所记的“鼓淦殿”。阿保机尸体入殓以后,祖州石室的功能演变为辽祖州城内奉祀阿保机的“太祖庙”。并根据祖州石室最初的功能来推定石室的具体建筑时间应是公元926年。《契丹史若干问题研究》的作者是陈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