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盐业史料汇编:鹽業城市與地方社会发展》系区域性专题历史数据选编,编者从正史、政书、档案、地方志及部分著述中将相关史料辑出,同时通过实地的田野考察,搜集族谱、碑刻、契约及口碑等资料,编次而成。东莞历史悠久,宋以前包括今天东莞、深圳、中山、珠海、香港、澳门等行政区划的范围。《珠江三角洲盐业史料汇编:鹽業城市與地方社会发展》的资料收集以此为据,但出于方便文献整理编排的目的,《珠江三角洲盐业史料汇编:鹽業城市與地方社会发展》在目录中仍旧采用清代的地域划分.将珠三角地区分为东莞、新安和香山三县。按照文献的内容和性质,《珠江三角洲盐业史料汇编:鹽業城市與地方社会发展》分为"正史政书"、"档案"、"方志"、"诗文集"、"族谱"、"碑刻"、"契约"、"访谈笔记与地方文史"八大类。除"族谱"参照宗族姓氏拼音排序外,其它文献均依照其文献的形成时间进行编排。《珠江三角洲盐业史料汇编:鹽業城市與地方社会发展》所辑文献数据均予以标点,并作了一些必要的文字订正。为了保持原貌,原文中有文理欠通顺之处,均一依其旧。《珠江三角洲盐业史料汇编:鹽業城市與地方社会发展》以盐业为主题进行文献编录,对选录文献中无关盐务之文字略有删节,删节之处以省略号标示。原件中凡遇缺字、不能辨识者,均以方形"口"代之。。《珠江三角洲盐业史料汇编:鹽業城市與地方社会发展》为资料集,出处颇多,内容庞杂,存在大量的通假字、异体字与避讳字,基本悉循其旧,个别斟酌统一,明显误字径改。书中若有需补充说明及歧义、费解之处,在()中予以说明,并注明"编者注"字样。疑有脱字则据文理补入,置于()号内;疑有错误的文字仍予保留,但在其后加上订正的文字,置于[]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