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环境法哲学》乃我国环境法学领域的拓荒之作,作为当代法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力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全书分为四篇:环境法学的认识论、环境法学的方法论、环境法的本体论和环境法的价值论。首先,本书对传统法学的认识论在生态危机方面的缺陷进行历史性反思和追根溯源拷问,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顺应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法认识论。其次,在对传统法学的方法论作出深刻剖析的基础上,《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环境法哲学》力图通过对后现代主义对环境法学方法论的影响、环境法学方法论对传统法学方法论的突破、环境法学方法论的法哲学视野、环境法学方法论与“生态人”模式、环境法学方法论与法律主体的扩张、环境法学方法论与法律制度的设计等基本问题的深入思考和逻辑整理,提出环境法学方法论的创新性成果。再次,本书对环境法本体论展开了全面、系统的探究,指出了环境法的理论基础、环境法的核心权利,并就环境权之保障与传统法之变革作出了深刻的学理性思考和论述。最后,《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环境法哲学》在揭示传统法价值论面对生态危机种种不足的基础上,对环境法的基本理念、环境法的指导思想、环境法的法律本位、环境法的价值取向等展开详细深入的哲学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