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推理、研究与写作方法》最初是基于我察觉到的某种需要而构思的,学生们对本教材的热情以及《法律推理、研究与写作方法》的被广泛采用令我感到欣喜和满足。我希望这次改进后的第二版经检验更为成功。1999年,当我第一次为法律硕士生讲授《法律推理、研究与写作》时,我很快发现,现有这些教材不适合这个特殊的学生群体使用。尽管这些教材有很多优点,但它们是为被认为不熟悉法律的法学硕士生设计的。这些教材看似照顾这些法律硕士生,其实,他们当中很多人已在自己国内有过法律执业实践。此外,本土语言不是英语的学生,只能慢慢地纠正写作中的问题,他们在处理推理、组织材料、写作问题时常常会失败,就像我的学生所面对的情形一样。而且,这些教材没有区别对待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在方法论方面的不同,基于我自己的比较法背景和对作为两种法系混合体的路易斯安那州法的了解,我对这种区别非常了解。本来,我的学生们已经觉得,在理论课学习中阅读大量材料很困难,现在又必须在写作时使用一种教材,而在研究时使用另一种教材,加上Bluebook和体例书,这使他们更觉沮丧。结果,他们感觉陷入了无关阅读和不必要细节的泥潭,无法集中精力于最重要的法律推理、研究和写作课程的学习,获得富有生气的普通法系律师的执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