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扰动下的中国食品安全规制问题研究》以往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多是把政府作为一个统一体来研究,并没有区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差异,并没有分析地方政府对地方规制机构和食品安全规制绩效的影响。实际上在财政分权的制度下,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投资驱动,地方政府常常会为了地方利益而扭曲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导致中央政府调控失灵。《地方政府扰动下的中国食品安全规制问题研究》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做了区分,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去研究中国食品安全规制绩效差的原因。以往的研究并没有把不同生产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细分,而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不同规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不安全食品的内在机理和制度根源并不相同,这对我国以后的食品安全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政府扰动下的中国食品安全规制问题研究》通过构建地方食品安全规制机构与小规模食品生产企业,地方食品安全规制机构与大规模食品生产企业两组博弈模型,厘清了不同规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不安全食品的内在机理和制度根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政企合谋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和利益不相容。改善信息不对称状态是解决政府合谋的关键。在现有制度激励下,食品安全信息传递机制具有内敛性、闭锁性。因为,目前行政问责制是事后对食品安全规制失职的惩罚,力了避免惩罚,地方政府和企业必然是形成联盟封锁不安全食品信息。如果中央政府能够对地方政府治理食品安全进行正面激励,就能够破坏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默契合谋,从而形成开放的信息传递体制。同时,该激励措施能够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引致需求”,向下逐级传递,引导农户从生产源头上改善食品生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