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惯犯作案的比例越来越大,不仅盗窃案、绺窃案、抢劫案、诈骗案、贩毒案如此,其他一些恶性案件也如此,这严重影响到国家、集体、人民的人身或财产安全。过去多为同类型案件连续发生,案件性质,作案时选择的时间、地点、环境、手段方法,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罪犯的体貌特征等具有共同性特点。而现在是不同类型的案件也是由一个人或一伙人作的案,案件之间具有某种内在联系,比如盗窃或抢劫枪支弹药,然后用枪支弹药去抢劫银行、商业场所、存取款个人等,使社会不得安宁,群众不得安身,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性很大。这类案件的罪犯由于长期作案,有套反侦查的伎俩,使有些案件长期难以侦破。如果我们从认识论的观点来看待问题,破不了案是暂时的,只要我们认真研究这类案件的规律特点,总结这类案件侦破的经验,案件最终是可以侦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