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总论
第一部分法律保留原则
案例1美商西北航空等诉“民用航空局”案
案例2彭天豪诉“入出境管理局”案
案例3谢维安诉台湾地区“信托局”案
第二部分比例原则
案例4陈志祥质疑死刑案
第三部分信赖保护原则
案例5吕明凡诉“铨叙部”案
第四部分正当程序原则
案例6张宜昌等质疑“检肃流氓条例”案
第五部分基本权利的功能
案例7彰化第四信用合作社诉“财政部”案(1999年)
案例8刘治平诉“铨叙部”案(1999年)
第六部分特别权力关系
案例9简良机诉成功大学案
分论
第一部分人格尊严
案例10李秋兰诉陈明云案
第二部分平等权
案例11梁秋蓉诉孙德宝案
案例12王×泉诉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案
案例13郑×中诉“中央”警察大学案
第三部分言论自由
案例14黄鸿仁、林莹秋诉蔡兆阳案
案例15台湾“国际烟草公司”诉台北市“卫生局”案
案例16王×贵诉台北市地方法院案
第四部分宗教信仰自由
案例17吴宗贤等四人诉台湾地区“国防部”等案
案例18五峰景德会、五指山灶君堂诉师善堂案
第五部分财产权
案例19费立杰等三人诉叶财记工程有限公司案
案例20何加兴诉嘉义市政府案
第七部分人身自由
案例21张大勇等四人诉“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案
第八部分工作权
案例22潘正雄诉台湾地区“卫生署”案
案例23李永恒诉台北市政府案
第九部分获得救济权
案例24陈俊男诉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局”案
第十部分应考试权
案例24蔡镜辉诉台湾地区“考试院”“考选部”案
第十一部分社会权利
案例25苏焕智等55人质疑台湾地区“国军老旧眷村改建
条例”案
第十二部分未列举权利
案例26黄茂林诉嘉义县水上乡户政事务所案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