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丛:司法要论》上编从宪法学维度剖析了陪审制、司法民主化、司法权发展变迁、司法的规范要件、法官身份保障、司法哲学、司法效率、司法判决的公共产品属性、既判力与再审制度等问题。与我国炙手可热的有关司法的法社会学研究不同的是,《司法文丛:司法要论》更多的是以实然的宪法规范为探讨的起点,重点强调如何使这些具体的司法理论及制度和规范宪法意义上的宪法规范相契合,从而具备足够的立宪意义上的合宪性。下编“司法实践的批判与重构”着重分析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八个层面的问题,它们分别是司法运作政治化、司法以能动的名义乱动、父爱主义司法、民粹主义司法、舍司法而求司法、法官腐败、法院调解优先及个案监督等。从司法审判的过度政治化到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都和宪法息息相关,是宪法上的司法条款未被严格遵循之结果。消除此等违宪司法现象,当然首先得清楚它们是如何与宪法规范相冲突的,然后才有可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重构我国的司法运作生态是个宏大的宪法和法律问题,但它首先是个政治问题,依赖于我国的政治改革。作为研习宪法的一介书生,只能在理论上检讨问题之所在,至于实践中的操作何时能启动及最终能走到哪一步,则非吾人之笔墨所能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