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从生态实践理性的基本内容入手,对生态实践理性的缘起、性质与理路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接 下来,本书从实践理性与法的角度,分析了生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进路;本书还专章探讨了生态实践理性与环境法基本原则话语的内在关联性。在 展开论述部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分别从环境法之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环境与资源的公平原则、预防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对 于生态实践理性的秩序价值、公平价值、效益价值及其公众参与的社会实现机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同时,在本部分还分别对以上四项环境法基本 原则进行了法律实证分析以及法律规范性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