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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的现代化

继承法的现代化

定 价:¥68.00

作 者: 杨立新,刘德权,杨震 编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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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0906237 出版时间: 2013-01-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409 字数:  

内容简介

  《继承法的现代化》是调整继承法律关系的私法规范,是兼有身份法性质的财产法,在性质上属于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财产法。换言之,尽管《继承法的现代化》在本质上属于财产法,但是继承权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媒介。没有亲属之身份关系,就没有继承的发生。因此,《继承法的现代化》是融合了身份法与财产法的法律。基于此,《继承法的现代化》的修订必须注重与其他财产法和身份法的协调,立法体例与制度设计也要避免与民法的其他规则产生冲突。

作者简介

暂缺《继承法的现代化》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三届国际民法论坛暨第九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
继承法与继承权
对修正《继承法》十个问题的意见
《继承法》修正:体系设计与制度完善
日本民法典继承编若干问题之探讨
——扶养制度在日本继承法中的定位
关于韩国继承法的小考
那些遗留在虚拟世界的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之若干法律问题
继承权诉讼时效理解与适用
——从《继承法》第八条与第二十五条谈起
继承疑难问题研究
论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及其裁判衡量
将公有住房使用权明确纳入《继承法》遗产范围之
必要性的探讨
试论数字遗产继承范围的界定
经济适用住房继承初探
——兼议《继承法》修订
法定继承
完善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立法的思考
继承法上配偶法定居住权立法研究
论配偶法定继承权的法律保护
析离婚后继父母子女间继承关系
论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完善
论后位继承制度及《继承法》的完善
遗嘱继承与遗赠
论遗嘱形式瑕疵对遗嘱效力的影响
论我国普通遗嘱形式及其效力规则的立法完善
论遗嘱方式的缓和主义进路
——以《继承法》修正的相关理念变革为中心
遗嘱信托制度论
比较法视域下我国特留份制度的建构
——兼评《继承法》中“必留份”条文的取舍
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的效力
共同遗嘱的自由与限制
继承契约否定论
对遗嘱自由的限制与我国继承法的完善
——论特留份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遗嘱继承法律制度之完善
婚姻财产协议中共同遗嘱条款的效力
遗赠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评《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遗产处置
继承制度对于继承债权人之保护
——以台湾地区“民法”第1148条之1为中心
论放弃继承、特留份等制度的协调
试论我国遗嘱执行人制度
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初探
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保护的冲突与衡平
——以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为切入
房屋归并处理遗产份额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陈国、陈亚明、陈荣波诉被告朱庆贵财产权属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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