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城市管理的概念
第二节 城市建设的概念
第三节 城市建设管理
第四节 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的意
第二章 建筑业管理
第一节 建筑许可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二、从业资格
第二节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一、一般规定
二、发包
三、承包
第三节 建筑工程监理
第四节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节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三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用地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
一、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原则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第三节 房地产交易
一、房地产交易的分类
二、房地产交易的一般规则
三、房地产转让
四、房地产抵押
五、房屋租赁
六、房地产中介
第四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
一、房地产权属登记概念
二、房地产权属登记分类
三、房地产权属登记法律效力
四、房地产权属登记内容
五、房地产权属登记功能
六、房地产权属登记原则
七、房地产权属登记程序
第四章 招标投标管理
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概述
一、立法目的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三、强制招标的范围
四、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第二节 招标
一、招标的特点
二、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和应满足的有关条件
三、招标的方式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公告的发布方式及其内容要求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其内容要求
七、招标人的义务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几、投标文件的准备时限
第三节 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和内容
三、投标文件的送达和签收
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投标文件有关分包的内容
六、有关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串通投标
八、对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投标的规定
第四节 开标、评标和中标
一、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二、开标主持人和参加人
三、开标的基本过程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组成方式
五、评标的保密性及不受外界干预性
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及评标报告
八、中标的条件
九、废除所有投标及重新招标
十、禁止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内容的谈判
十一、评标委员会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十二、中标通知
十三、书面合同订立及履约保证金
十四、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制度
第五节 法律责任
一、招标人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或规避招标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人限制、排斥投标竞争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招标人对其泄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的行为和泄露标底的行为所负的法律责任
五、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行贿的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投标人对其以虚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七、招标人对其违法谈判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
九、招标人对其不按照要求确定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中标人违法转让中标项目,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一、因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以及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二、中标人对其违约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三、干涉招标活动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四、中标无效的法律后果
附录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附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