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刻拍案惊奇》作者凌濛初(1580—1644年),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浙江乌程(今 吴兴)人。他出生于官僚家庭,年轻时热衷功名,可是命运不济,55岁才以副贡授上海县丞。崇祯十五年 (1642年)擢升徐州通判,分署房村,料理河事。他生当明末,既慨叹朝政的黑暗腐败,又敌视农民起义, 最后为抗击李自成部队的进攻,呕血而死。天启年间,正当他功名无望,满怀怨气,滞留南京之际,受当 时文坛风气影响,他开始从事拟话本的创作。后来应商贾要求,将自己创作的作品编辑出版,这就是《拍 案惊奇》。《拍案惊奇》共分两集——《初刻拍案惊奇》(明末天启七年即1627年完稿,翌年刊行),《二 刻拍案惊奇》(崇祯五年即1632年刊行)。《二拍》与《三言》不同,因完全是作家个人的独立创作,因而 较好地保持了全书的思想艺术风格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