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1951年10月生,湖北省鄂州市人,经济法硕士、经济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国家检察官学院师资库入库人选。现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兼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刑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法律、检察实务及产权制度创新理论研究,先后在《法学评论》、《经济评论》、《中央党校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江汉论坛》、《人民检察》等刊物发表《论死刑兴衰演进的动因及本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置研究》、《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之完善》、《论中国农业发展的土地持有产权机制创新》、《我国洗钱犯罪的现状与刑事立法问题探讨》等论文150余篇。主要著作有:《现代物权与产权制度改革》、《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经济犯罪新论》(合著)、《刑法新罪名通论》(合编著)、《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合著)。参加中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并具体承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基本观点研究”子课题,主持完成全国人大反洗钱立法重点研究课题“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诉讼检察监督效力研究”、“检察一体化研究”、“完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程序的立法建议”等6个国家级重点检察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