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震远编著的《知识产权资本化研究》是商法文库之一,《知识产权资本化研究》首次对知识产权出 资在实务上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 ,指出现代公司资本制已经呈现从强制向赋权发展的趋 势,提出具备“评价可能 性”和“转让可能性”的知识产权应承认其资本能力。知识产权资本形成时可考 虑引入修正的企业主(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方法采 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或其组合。知识产权资本的交付应包括权利交付和 实物交付,对隐性出资在制 度预防上应侧重于股东责任。知识产权资本价值的变动可能由提前失权、期限届 满、市场波动等原因所致,资本维持应仅对提前失权 所致价值变动予以干预。资本分配应以净资产标准为底线,配以偿付能力标准。公司财务上应逐步使知识产 权开发成本资本化,完善摊销和减值准备机制。知识 产权提前失权时,不产生溯及既往的资本责任,但需确定资本差额,或补足余值 ,或减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