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导论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有关“法律与文学”
(一)西方“法律与文学”的基本理论架构
(二)中国化语境中的“法律与文学”
三 理论研究现状
四 有关“法律与文学”本土化的两种解读
(一)冯象的政治化解读
(二)苏力的法律社会学解读
五 方法论、材料和相关问题的界定
(一)本书的方法论基准
(二)材料的使用
(三)相关问题的界定
六 文本的结构安排
第一章 西方“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发展
第一节“文学中的法律”的伦理意义
一“文学中的法律”的内容及意义
二 文学对于法律的伦理意义
第二节“作为文学的法律”的解释和叙事意义
一 文学解释与法律解释的关系
二 文学修辞对于法律的意义
三“叙事法学”的内容及意义
第二章 政治维度中的“法律与文学”
第一节 作为社会控制策略的“法律与文学”
一 作为意识形态物化载体的文学
二 文学的社会控制功能
三 法律与文学:两种社会控制策略的共谋
第二节 政治语境中的“法律与文学”
一 作为法律的文学
二 政治语境中的“法律与文学”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法实践中的“法律与文学”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律与文学共谋的可能性基础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法实践现状
二 大众动员型人民司法
第二节 国家政治语境中法律与文学的共谋图景
第四章 当代国家政治语境中的“法律与文学”
第一节 当代社会的政法语境
第二节 当代司法实践中文学的感性表达作用
第三节 法制文艺的普法宣传功能
结论和一点延伸思考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