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共犯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直接涉及共犯的可罚性界限问题。《片面共犯的理论与实践》包括片面共犯史论、片面共犯理论和片面共犯实践论三部分,较系统地对片面共犯进行了历史探源和立法考察,分析了片面共犯的性质,界定了片面共犯的概念,明确了片面共犯的意义。《片面共犯的理论与实践》坚持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则,立足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基本立场,认为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一种行为类型,应属于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单向意思联络是片面共犯的根本特征,也是共同犯罪故意的最低标准。将片面共犯归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既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又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片面共犯的理论与实践》在此基础上概括了片面共犯的构成要件,划分了片面共犯的基本类型,明确了片面共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原则及方式。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案件,有的是典型的片面共犯,有的则形似片面共犯,而实为单纯一罪,或是属于其他犯罪形态。《片面共犯的理论与实践》可供刑法学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教师使用,也可作为公、检、法部门处理相关案件时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