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提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案例1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是被补偿人
第三条 【基本原则】
案例2 被征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依法进行
第四条 【行政管辖】
案例3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案例4 某区政府作为一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具有作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决定的职权
第五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第六条 【主管部门】
第七条 【举报与监察】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征收情形】
案例5 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应符合公共利益的目的和需要,并依法进行公告
第九条 【征收相关建设的要求】
第十条 【征收补偿方案】
第十一条 【旧城区改建】
第十二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 【征收公告】
第十四条 【征收复议与诉讼】
案例6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征收调查登记】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案例7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征收补偿范围】
第十八条 【涉及住房保障情形的征收】
第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案例8 对价格评估存有异议时,可要求重新评估
第二十一条 【产权调换】
案例9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又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10 诉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不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支持
第二十二条 【搬迁与临时安置】
案例11 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只能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之其一
案例12 过渡逾期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标准
第二十三条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临时建筑】
案例13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补偿协议】
案例14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时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案例15 补偿协议是否公平,应当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第二十六条 【补偿决定】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