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女,1974年出生,湖南衡阳人。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讲师。多年从事政府经济学、管理学、普通逻辑学、思想品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演讲与口才等课程的教学,多次获优秀教学奖,获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管理学原理组)二等奖。先后在《湖南师范大学学报》、《深圳大学学报》、《湖南医科大学学报》、《湖南铁道学院学报》、《教师》等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十多篇。主持完成湖南省教育厅课题“新时期我国县域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研究”;主持完成湖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课题“国外县域科学发展的经验与教训研究”;主持完成校管课题两项;参与编写专著两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