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选取了十六类制度和四项权利,作为把握2012年中国地方法制发展情况的观测点。这十六类制度中,立法制度、监督制度、决策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协商制度、公开制度、工作程序,主要是分析、观察国家政治层面公权力的行使制度;基层自治制度、行业自治制度、公共参与机制、社会组织制度则侧重分析公众在社会层面的组织化水平以及自治能力;公共服务制度、法律服务制度、纠纷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制度则侧重观察权利人在权利实现过程中的所可能接受的服务及其水平,以及当前化解矛盾与纷争各种机制的合理性程度的变化。四项权利则是从2012年最引人瞩目的法律事件所涉及的法律权利中精心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