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1993).“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97),“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5年8月起任原杭州大学副校长,1998年9月起任浙江大学副校长,2007年10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2010年12月起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做过访问学者或从事学术交流。自1987年以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论公法原则》等著作88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94篇(含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