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第一章 意思表示瑕疵概论
第一节 意思表示的概念与结构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二、意思表示的结构
第二节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一、意思说
二、表示说
三、折衷说
四、作者的观点
第三节 意思表示瑕疵的成因
一、表意人自身原因
二、外部因素
第二章 错误
第一节 错误法律理论的发展路径
第二节 错误法的基本理论
一、罗马法中的错误
二、普通法对罗马法错误理论的传承
三、晚期经院学派与自然法学的错误论
四、法典主义的错误论
第三节 英国合同法中错误理论的发展
一、19世纪的错误理论(错误的第一次生命)
二、20世纪的错误理论(错误的第二次生命)
三、错误理论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第四节 错误的基本类型
一、大陆法的错误类型
二、英美法的错误类型
第三章 欺诈
第一节 欺诈的概念与含义
第二节 欺诈的构成要件
一、英美法观点
二、大陆法观点
第三节 第三人欺诈
一、“第三人”的概念
二、第三人欺诈与当事人合同之间的非关联性
三、第三人欺诈与当事人合同之间的关联性
第四节 欺诈的法律救济
一、欺诈的撤销限制
二、欺诈的救济
第四章 胁迫
第一节 罗马法中的胁迫
一、胁迫与罗马债务法
二、胁迫的构成要素
三、胁迫的类型
第二节 大陆法与英美法中的胁迫
一、总论
二、胁迫的客观要件
三、胁迫的主观因素
四、因果关系
五、胁迫的非法性
六、第三人胁迫
七、胁迫的救济
第五章 不当影响
第一节 不当影响的概念与含义
第二节 不当影响的适用范围
一、父母子女关系
二、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三、其他关系
第三节 不当影响的类型
一、事实上的不当影响
二、推定的不当影响
三、非推定的亲属的不当影响
四、不当影响类型的比较
第四节 不当影响的其他问题
一、原告的独立性
二、不当影响对第三人的影响
三、不当影响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四、不当影响的救济
第六章 我国民法中意思表示瑕疵立法的完善与构建
第一节 意思表示瑕疵形态立法的完善
一、欺诈立法的完善
二、错误立法的完善
三、胁迫立法的完善与构建
四、不当影响立法的构建
第二节 意思表示瑕疵法律后果的完善
一、意思表示瑕疵立法的价值取向
二、意思表示瑕疵法律后果的制度设计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