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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经济刑法学

当代经济刑法学

定 价:¥95.00

作 者: 李瑞生,热依木江,徐疆 著
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法律 分则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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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5312595 出版时间: 2013-04-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537 字数:  

内容简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犯罪案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 社会秩序。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当代经济刑法学》将各种各样的经济犯罪划分为经济法主体 犯罪、市场监管犯罪和宏观调控犯罪三大类,从刑法知识论的角度对当代经济刑法学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 研究。为了促进研究生法律英语水平的提升,《当代经济刑法学》对各种具体经济犯罪的刑法规定提供了 英文翻译。此外,本书还通过思考题、司法考试真题、案例讨论等形式,为学习和研究经济刑法学提供了 重要的平台。本书由李瑞生、热依木江、徐疆著。

作者简介

  李瑞生,1970年生,山东青州人,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在《环球法律评论》、《人民检察》、《南昌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三部、译著一部,合著学术著作五部,主持教育部课题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规划基金课题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项。热依木江,1965年生,新疆伊犁人,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法学学士。在多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一部、编著一部,合著学术著作三部,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一项。徐疆,1976年生,重庆人,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法学硕士。在多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译著一部,参编教材一部,主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课题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规划基金课题两项。

图书目录

第一章  经济刑法导论 第二章  经济犯罪 第三章  经济刑罚 第四章  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犯罪   第一节  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概述   第二节  滥用职权罪(第397条)   第三节  玩忽职守罪(第397条)   第四节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第五节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第六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   第七节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   第八节  受贿罪(第385、386、388条)   第九节  行贿罪(第389条) 第五章  有关公司、企业的犯罪   第一节  有关公司、企业的犯罪概述   第二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   第三节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第134条)   第四节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   第五节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   第六节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   第七节  对单位行贿罪(第391条)   第八节  单位行贿罪(第393条)   第九节  单位受贿罪(第387条)   第十节  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条)   第十一节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59条)   第十二节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0条)   第十三节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   第十四节  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   第十五节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3条)   第十六节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64条)   第十七节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   第十八节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   第十九节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   第二十节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第二十一节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第168条)   第二十二节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第168条)   第二十三节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69条)   第二十四节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条之一)   第二十五节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   第二十六节  职务侵占罪(第271条)   第二十七节  挪用资金罪(第272条) 第六章  市场中介组织犯罪   第一节  市场中介组织犯罪概述   第二节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231条)   第三节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229、231条) 第七章  有关竞争的犯罪   第一节  有关竞争的犯罪概述   第二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   第三节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1条)   第四节  串通投标罪(第223条)   第五节  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第六节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224条之一)   第七节  非法经营罪(第225、231条)   第八节  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第九节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第十节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   …… 第八章  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 第九章  有关产品质量的犯罪 第十章  有关广告的犯罪 第十一章  有关城市房地产的犯罪 第十二章  有关金融监管的犯罪 第十三章  有关证券、期货的犯罪 第十四章  有关保险的犯罪 第十五章  有关国有资产的犯罪 第十六章  有关环境的犯罪 第十七章  有关自然资源的犯罪 第十八章  有关财税的犯罪 第十九章  有关金融的犯罪 第二十章  有关会计和审计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有关对外贸易的犯罪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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