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政府主席即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设置于1925年7月1日国民政府成立之时,终止于1948年5月20日中华民国正式行宪后,国民政府主席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最高领导人。1948年行宪之后,国民政府主席一职由中华民国总统取代。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国民政府主席为汪精卫、谭延闿,徐谦三人,徐谦为代主席;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政府主席为胡汉民、谭延闿、蒋介石、林森四人。《民国档案系列:民国政府六大主席》以时间为序,集中介绍汪精卫、谭延闿、徐谦、胡汉民、蒋介石、林森这六位国府主席活跃在历史舞台上,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和走向产生的重大影响,在中国近代历史中留下的深深足迹。《民国档案系列:民国政府六大主席》是首部集中描写中华民国历届国府主席生平传记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