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害诉讼研究》课题研究以探寻我国环境公害诉讼制度的构建为目的开展研究,以回应我国环境公害日益严重背景下社会各界呼吁构建与完善环境公害诉讼制度的需求。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的命题是环境公害内涵与环境保全制度的一般构架。解读环境公害的基本内容、表现形式及其成因是开展课题研究的起点。环境保全制度的一般构架则是环境公害诉讼存在的总体系,环境公害诉讼则是环境保全多元机制的核心机制,是现代司法体系对环境保全制度的重要补充,可以弥补传统环境保全制度的不足,二者不可分离。第二章的命题是环境公害诉讼的基本构成。在界定环境公害诉讼的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拟从三个方面分析环境公害诉讼的基本构成:一是环境公害民事诉讼;二是环境公害刑事诉讼;三是环境公害行政诉讼。从世界各国环境公害诉讼制度看,环境公害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为主要的诉讼类型,但并不排除刑事与行政诉讼类型。它们在诉讼的主体、诉讼的后果以及责任的承担等制度设计上具有重大差异,能够实现不同的环境公害防控效果。第三章的命题是环境公害诉讼的权利基础与宪政价值。“环境保全权”与环境人权的保障。承认权利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肯定“环境保全权”则是人与自然和谐得以实现的“黏合剂”。对环境公害提起诉讼,有没有相应权利至关重要。原告拥有“环境保全权”,则可启动司法救济程序防治环境公害;反之,司法权杖无法击向环境公害。为此,由国家认可“环境保全权”与“环境人权”,以宪法环境保全条款的形式将其赋予公民所有,具有标志性意义。但同时也回应了宪政制度对环境保全的肯定。环境公害诉讼的设立与实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宪法制度在司法权、行政权与公民权利上的原意:运用司法权打击环境公害、限制行政权滥用、救济公民环境人权。第四章的命题是环境保全发达国家环境公害诉讼制度比较分析。目前,环保先进国家环境公害诉讼制度已渐行完备,这对欲建设环保型国家的中国而言是…笔宝贵的财富。其可资借鉴之处如下:一是将“环境保全权”赋予公民,利用社会力量治理公害;二是确立了环境公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类型,在防治环境公害的同时规范政府和各种经济人的行为;三是中国被谓为“世界工业垃圾倾倒地”,在构建环境公害诉讼时,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对工业垃圾类环境公害的诉讼态度。第五章的命题是我国环境公害诉讼司法实践与评析。在《新民事诉讼法》将环境污染等公害诉讼纳人民事诉讼法之前,我国地方法院已设置专门的环保法庭审理环境公害诉讼案件。本章拟运用实匪分析的方法开展课题研究,以地方法院环境公害诉讼案件为实证分析对象,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为环境公害诉讼机制的完善提供参考。第六章的命题是我国构建环境公害诉讼制度的路径。目前,我国环境公害诉讼已纳入司法审判体系,但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则。本课题研究认为,可从以下方面人手完善我国环境公害诉讼制度。一是宪法设置享有“环境保全权”,明确环境公害诉讼主体;二是修改与完善三大诉讼法,将相应环境公害行为纳入各自诉讼范围,使环境公害诉讼类型化确立;三是根据环境公害诉讼类型,制定相应的环境公害专门立法与诉讼执行规范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