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描写农民安斯按照亡妻的遗愿,率全家扶送灵柩去杰弗逊镇妻族的墓地安葬。一路上磨难不断:次子达尔认为尸体已腐烂,应就地处置,于是放火烧棺材,被当作疯子关进疯人院;长子卡什为了救护落水的棺材压断了一条腿;越来越重的尸臭招致来大群的兀鹰;三儿子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德尔欲趁机去城里打胎,却被药房里的伙计欺侮;弱智的小儿子未能得到他渴望的玩具小火车,唯有老爹安斯配了一付假牙并找了一个新婆娘。文学界把《我弥留之际》这部小说称作现代的《奥德修纪》,即一部反讽性的史诗,一出荒诞的喜剧。福克纳既嘲讽美国南方农民人性中丑陋的一面,又肯定了他们重然诺讲信义的另一面。在幽默调侃中有严肃庄重的悲剧意味。小说在艺术上也体现了福克纳一贯强调的“实验性”。全书共分59节,每节是一个人物的内心独白,各自从个性视角介绍故事的一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