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三、本书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第一章 金融产品销售概说
第一节 概念之界定
一、金融产品
二、金融产品销售的法律含义
第二节 关系之本质
一、作为交易当事人的金融机构
——金融产品买卖关系
二、作为经纪人的金融机构
——代理、委托还是行纪?
三、小结:两种关系的共同本质
——都是因法律行为形成的法律关系
第三节 纠纷及其问题
第二章 传统民法理论的回应:意思自治
第一节 私法自治中的个人自由
一、自由的含义:积极与消极的视角
二、民法的个人自由观
第二节 私人之间关系的合意
一、积极自由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不同体现
二、积极自由在私人之间关系中正当化的理由:合意及其问题
第三节 金融产品销售中合意的虚化
一、金融产品的不同种类
二、金融产品销售中合意虚化的特征
三、实例分析——令人眼花缭乱的挂钩理财产品
四、小结
第三章 美国的适当性理论
(suitability doctrine)
第一节 适当性要求出现的直接原因
第二节 产生、演变与影响
一、产生
二、早期的适用
三、世纪年代开始的适用范围的扩张
四、扩张适用范围的问题及影响
五、世纪适当性规则的新变化:从NASD到NNRA
六、新世纪金融危机背景下关于适当性理论的讨论
七、小结
第三节 具体的适用方式
一、概述
二、自律性行业适当性规则之适用
三、美国法院对于适当性规则之适用
二、明示的适当性规则
三、小结
四、适当性纠纷的仲裁处理
五、小结:适当性要求在投资者与经纪——交易商关系中的地位
第四章 适当性理论的重新界定
第一节 界定及意义
一、适当性理论的界定
二、适当性理论的意义
第二节 经纪——交易商违反适当性要求的责任陛质
一、道德责任还是法律责任?
二、民事责任中的什么责任?
第三节 可能的质疑
一、质疑为什么存在?
二、诚信原则的内容、意义及适用
三、适当性理论与诚信原则的关系
第四节 小结
第五章 适当性理论的适用
第一节 适用领域的限定:限于金融产品之交易
第二节 适当性理论的适用要件
一、主体要件
二、行为要件
三、结果要件
第六章 适当性理论与中国
第一节 和适当性理论有关的规则
一、默示的适当性规则
第二节 司法裁判引入适当性理论的可能性
一、两个域外的判例
二、两则典型的相关案例及处理
第三节 适当性理论在中国的未来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困惑中的探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