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安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财政与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现为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1951年12月21日生于西安,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7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92年博士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曾在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东华大学从事民法、商法、证券法、公司法的教学与研究;曾著有《民事法律行为》、《中国商法总论》、《票据法》、《证券发行与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上市与交易》、《国际货币金融法》等书。何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部,已出版6部学术著作。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数篇,多次参与承担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法、金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