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公共利益原则研究》在考察我国宪政实践中公共利益原则的确立和实施情况后,提出了核心论点:即公共利益原则是我国宪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宪法确立该原则的基点不仅在于维护公共利益,而且在于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对我国公共利益原则的特殊含义,以及该原则在宪政实践中的实施情况的研究,构成了《中国宪法公共利益原则研究》的主体框架。《中国宪法公共利益原则研究》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包括六章内容。第一章主要阐述公共利益的基本理论。本章的任务在于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并阐明马克思主义关于公共利益的基本思想。包括公共利益的含义分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共利益的理论特质、中国共产党关于公共利益的理论贡献、西方思想史上的公共利益观,以及马克思主义公共利益理论与西方公共利益思想之比较等内容。其中,“原生性公共利益”与“创设性公共利益”是《中国宪法公共利益原则研究》对于公共利益含义的新理解。第二章主要分析公共利益与宪法之间的关联。本章在分析宪法理念、制度的变迁和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基础上,认为宪法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成为人类追求实现公共利益的较好的政治选择;公共利益是宪法致力于实现的价值追求,是国家权力运行合法化的理由和依据。没有宪法制度的保障,公共利益难以实现;反之,不追求和保护公共利益,国家权力运行便面临着“合法性”的危机。第三章是从宪法的角度对公共利益原则进行规范分析。本章认为,公共利益不仅是一种观念,也是宪法上的一项原则,该原则与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等其他宪法原则互为补充,共同促进宪法价值的实现;宪法上的公共利益原则因宪法自身的特性而在含义和实施等方面呈现出特殊性;研究我国宪法公共利益原则的特殊性,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成员之间、国家机关之间以及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第四章是对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宪政进程中公共利益原则的实施情况进行评述。本章认为,探寻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公共利益原则的实施情况,其目的是要寻找出蕴藏在世界各国宪法和宪政中的规律性的东西,以便吸取其合理因素,促进我国宪法公共利益原则的实施。本章在对美、德、日公共利益原则实现模式进行比较的基础上,认为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施公共利益原则的模式各有所长,它们对本国公共利益的实现起到了关键作用,其具体做法对我国公共利益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第五章是对我国宪政进程中公共利益原则实施的问题和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本章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立宪宗旨已从国家本位转向个人本位,与此同时,人们对公共利益原则的认识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公共利益绝对优先于个人利益的观点受到挑战;此外,本章通过对我国民主制度、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中公共利益原则运用情况的分析,认为公共利益原则在适用主体、适用方法、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标准等诸多方面存在若干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因素有许多,主要包括:宪法权威的缺失、传统公共观念的影响、政府部门利益的扩张、公民参与机制不完善以及公共利益原则运行的法律机制不健全等。第六章是我国实施公共利益原则的宪法考量。本章认为,公共利益原则的实施和完善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努力。针对前文分析的我国宪法公共利益原则缺失的原因,本章从完善公共利益原则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设想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总体思路是从宏观角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思考,包括树立宪法权威、重塑政府公共性理念、构建服务型政府、完善公民参与机制以及推进公共利益原则运行的法治环境建设等;而具体设想则是从微观角度阐述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环节,包括公共利益原则的实施路径、实施方法、实施程序以及实施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