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多重压力,只有通过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才能实现资源利用方式的革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环境保护方式的优化。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法治提供坚实的保障,务必构建系统、科学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机制体系:确立适合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机制,需要以生态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环境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科学原理和基本规律作为理论基础,立足于我国尚处于工业化中期的现实国情,理性借鉴欧盟、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循环经济立法和实施的经验:为此,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机制应当足一个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线,坚持“减量化”优先,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各个环节的新型机制体系。《循环经济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属于环境法和经济法的交叉研究,不仅全面反映了我国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台前幕后的所有工作,并再现了立法的全过程,而且对该法配套立法的制定和后续的实施问题也做了深入的探讨,不仪适合环境资源法学者和从事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阅读,也适合经济法学者和经济调控管理部门人员参考。